(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及财务会计制度。
(2)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协助部主任搞好结算业务。
(3)具体负责与用料单位材料款项的结算工作。
(4)收款后,要将系统中的结算单收银,时间要与交款日一致。
(5)禁止无业务开票,不允许高开发票,对于特殊情况,需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签字同意。
(6)将当时的营业款交出纳,并在交接表上签字(钱款交接与签字同时进行)交接表一式两份,出纳留一份备档。(不允许有相互欠款)特殊情况要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同意。
(7)次日将维修单据交财务审核。
(8)收银员相互之间钱帐交接要有完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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