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目标职责书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职责书。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防火灭火意识。
四、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六、各部门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部位教职工的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八、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九、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校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工、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看护,并按操作程序)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十二、电器、电线线路整齐规范合乎要求。组织电工定期进行检查,电路是否异常,要规范化安装,严禁私拉、乱拉电源。
十三、装璜材料场所要有消防通道和出入口,并设有明显标志,持续畅通。
学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职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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