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38号东方新地苑C座505室。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一大厅的完全 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一个月的押金1500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然后,每月的16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月房租1500 元。起租日期为20xx年03月16日。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由甲、乙两方按实际住人员数量分配。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 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 朋友、客户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工作为宜。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 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一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 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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