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守岩
副组长:张加荣
成员:杨兴立张永成陈波邹素霞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礁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靛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每月奖励50元。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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