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消防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 _防火分区隔断墙___________ 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东大家具广场(泰合商场)
1.3 工程内容: 26面防火分区消防墙及拆除部分还原(含电)
1.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
2.2 竣工日期:
2.3合同总期历时 天,乙方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三、 合同价款
3.1 合同价款的形成:以 安装消耗量定额及相应计价表费用定额为依据,结合设计图纸形成预算造价,经甲方审定后形成工程价款。如有增项,结算方式执行上述同等标准。
3.2 固定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
3.3结算方式:
四、 双方驻工地代表:
4.1 甲方代表姓名:
4.2 乙方代表姓名:
五、甲方工作
5.1 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
5.2 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5.3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所需水、电、垂直运输等条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4 办理消防工程开工报告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等的申请批准手续,向乙方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5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三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6 对乙方进入工地的代表和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5.7 申报本消防工程的竣工资料;
5.8 组织本消防工程的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工作;
六、乙方工作及质量标准
6.1 乙方负责并保证本消防工程通过消防部门检测及验收合格;
6.2 本消防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法定的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均由 乙方 负责采购,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 工程 应按图纸和有关标准(具体应写明)的要求采购,并向 代表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八、保修
8.1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8.2 保修期限:自检测签单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
8.3 保修费用的承担:因乙方未按标准、规范及图纸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不能通过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
九、违约责任
9.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为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时,乙方自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结满日的次日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6.2款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在七日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十、争议解决
10.1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二十六、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帐号: 帐号:
法定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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