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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整改方案

2022-11-06 来源:乌哈旅游

  ■整改原因

  据市场反映,客户提出了如下问题,急需总部进行改善:

  1、时效问题——近期客户反映物流公司交货时效较慢,延迟送达票数比率偏高;

  2、送货费用——对于客户临时决定送货上门的,物流公司向客户无理要求高额送货费;

  3、付费方式——对于金额达3万元以上的订单(一单多次发货),客户对送货及运费支付方式不满(总部在执行公司月结或客户到付政策时有偏差);

  4、服务态度——物流公司的服务态度不好,常出现不及时通知提货的情况;

  5、提货路程——某些城市提货点距客户较远,提货不方便。

  ■整改目的

  1、保证运期准时、可靠地达到客户要求;

  2、使送货与运费支付方式同时满足公司相关规定与客户的合理要求;

  3、提高公司运费付款速度,增强物流公司与本司的合作信心,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4、改善公司相关部门自身的工作。

  ■整改方式

  1、重申公司送货与运费付款方式的相关规定如下:

  2、提升物流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

  运输时效方面 为提高运输时效,进行以下工作改善:

  及时配送的规范化 严格要求承运方进行及时配送,不允许物流公司将我司货物随意滞留在江门或广州延迟配送;

  承运方信息的公开透明化 把物流公司的运价/时效资料给市场部各总监参考(目前有7-8家),

  运输时效的公开透明化 将与我司合作的物流公司到达各城市的时效公告各办事处,由各办事处与经销商共同监督承运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到达时间到货;

  异常反应的快速化 要求与我司合作之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快速地做出反馈与妥善处理措施;

  操作时间的公开透明化 要求物流公司向我司提供其出货的常规时间安排的书面资料,并在有变动前与我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同时对资料及时更新与维护,商务部将最新资料知会相关单位(各办事处、各出货分厂),以便大家共同监督与执行。

  服务态度方面 为提高客户满意度,使销售渠道更畅通,要求物流公司在服务方面进行以下改善:

  运输过程中确保产品质量不受损 承运方有义务为工厂运输包装提供专业的合理化建议,装车前对包装不合格的货物提出改进要求,以保证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

  货到目的地后及时通知收货人 不管是送货上门或是客户自提,都要及时通知收货人,以免延误交货时间;

  不得乱收费 所有客户自提的货物,若客户临时需要承运方送货上门的,其送货费不得高于合同约定的额度(目前为40-50元/票)

  交货时要态度友好 承运方在与收货人交接货物时,要耐心、热情、态度友好,如发现异常要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反馈,切忌耍蛮或与收货人争吵;

  及时回传签收单 承运方要及时将客户签收单传回发货点,以免延误收货确认或结算时间;

  3、改善公司相关运作:

  缩短运费结算周期 目前,物流公司当月的运费要在第二个月的25日以后(甚至更迟)方可到帐,这是影响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建议做出如下改善:

  提高付款效率 现在公司对运费结算单据的审核时间达15天左右,建议今后规范各环节的审核停留时间,争取在10天左右走完付款流程;

  规定审单付款时间

  每月初物流专员与物流公司对完单后,各环节停留时间规定如下:

  共10天)

  改善出货状况 目前,分厂生产进度落后,入仓时间很晚(晚上九、十点以后才陆续入仓),造成发出的货无法在当晚配送出去,而是停留在承运方的货运站档口,要到第二天或第二天晚上才可配送出去。故现做如下改善:

  规范入仓与走车时间 要求出货分厂务必在晚上

  8:30前(周六在下午4点前),

  将当晚需出货的产品入仓到国内出货仓,晚上9:30准时走车离厂(周六在下午5点前),因延期入仓造成当晚无法按期出货所产生的损失由分厂承担;

  每天分两次出货 周一至周五,安排上午、晚上各出一次货:上午,主要出前一天晚上来不及出货的产品;需发空运、快运的产品必须在当晚按时出货。

  4、改善与物流公司的合作:

  1、召集新邦、安泰物流公司的领导分开进行会谈,就如何改善现有的物流问题进行讨论并制定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和预防纠正措施;

  (落实到实处)

  2、德邦物流在运输时效和服务网点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德邦的价格较高且出货时间要求较早,还有一些其它方面存在分歧,故试图与德邦物流做进一步的洽谈。

  3、华宇物流在服务网点方面有一定优势,价格略低于德邦,运输时效稍逊于德邦,但要求每月月结在次月15日前付款,如果我司能做到这一点,便可与华宇签约。

  (与德邦或华宇签约,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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