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约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用度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回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分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视,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纵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定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治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用度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分歧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用度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定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定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题目的,返工用度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项施工项目。
9.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0.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同一发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 发包人未定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1.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成都市装饰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用度(大写)________元(此用度不在工程价款内)。
13.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天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分____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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