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障网络正常运行,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网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络安全巡查的对象是全校包括机房、光节点、光缆网络、电缆网络等。
第三条巡查模式主要包括实行定时巡查和不定时抽查。定时巡查为每天一次,不定时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三次。
第四条巡查人员的具体内容与职责:
1、学习掌握与严格遵守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建立网络安全巡查日志,并如实记录每次巡查结果。
3、每天对网络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的结果向网管进行汇报。
4、每周实做好巡查日志,并向信息中心上报巡查情况。
5、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网络安全隐患,应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6、对发现的突发情况,及时通知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或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处置;
7、结合巡查情况,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入档案,建立和完善对网络安全巡查的动态管理档案。
8、负责实施网络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的网络安全巡查工作。
第五条建立网络安全巡查工作记录档案,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条义务与责任
网管为网络安全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网络安全巡查员是网络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网络安全因巡查工作不力、失察、失职、渎职等导致故障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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