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着重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中国梦”、道德模范、宿州好人、志愿服务典型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大力提倡物业管理小区广大业主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内容分为通稿作品和自行制作、设计作品 。
二、宣传内容
此次宣传活动,以“文明创建、公益广告标语口号”为主要内容,同时结合物业小区家庭集中、业主集中、人员活动集中的特点,充分利用人员上下班、早晚及节假日小区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内容除规定的通稿作品外,物业服务企业可自行采取一些健康向上、主题鲜明的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主要任务
1.在小区内的'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每天刊播不少于3条公益性广告,每周更新一次以上;
2.在小区内的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公益性广告,每月更新一次以上;
3.在小区大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公益性广告横幅等,每两个月更新一次以上;
4、每个物业小区至少制作两块公益广告通稿作品的宣传展板,
5、组织业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演出、座谈等形式,提高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小区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物业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责任到人,明确分工,以确保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落实到位。
2.迅速启动实施。各物业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大力推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广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规模声势和广泛影响,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搞扎实,见成效。
3.加强督促检查。各物业企业要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宣传活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宣传报道,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宣传活动开展不力、逾期不上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视情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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