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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红花转)承包经营合同

2021-10-01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质量,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能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租赁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予乙方。

  2、生产线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及管理工作。

  3、厂外一切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

  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耽误乙方生产,否则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垫付乙方生产期间所需费用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需按时到位。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产的合格成品砖,并算清付给乙方砖款,不得拖欠。

  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若有自然灾害造成土坯损失,乙方承担50万块以内,超出50万块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9、取土后土地平整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生产线管理,保质保量生产,所生产砖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权负责

  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负责招收生产线所需技术工和普通职工,并确保正常生产。

  3、乙方负责生产质量和技术管理,确保国家技术要求。

  4、乙方在确保质量和技术基础上完成甲方所定的年产量: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产 万成品砖,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生产万成品砖。

  5、在甲方正常提供场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项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产,如果擅自停工、停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管理。

  2、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合同价格为乙方交予甲方每块成品砖付给乙方0.16元,价格在合同期间不能变动,甲方所付给乙方的每块成品砖0.16元包括生产所需的煤电、油料、人工工资及其它材料费。

  3、甲方在当年12月30日前算清当年的盈亏明细账,并现金付给乙方有盈利部分,不得拖欠。

  4、甲乙双方协商订此劳务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必须爱护设备,在合同期满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能正常运转,损坏的设备必须维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确保安全用电、依法用电,安全生产。

  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

  度。

  3、厂内职工日常事务由乙方负责人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出面协调处理,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推托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协调搞好民族团结。

  五、法定保障

  1、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乙方交押金元,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每年开工押15天工人工资,合同期满甲方退给乙方15天工人工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

  4、甲方负责付找工人费用伍万元,在当年年底结算时付清。

  六、如果乙方红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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