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派出所:
本人是xx县平都镇居民,姓名:,女,汉族,身份证号:,现居住于,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姓名为,汉族,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
因给女儿上户籍时起名草率,没有多作考虑,致使女儿名字与家中长辈名讳行字有雷同,与敬老尊长的传统风俗文化相悖,被亲长邻里批评,影响了家庭、邻里间的和睦和谐。
基于上述原因,谨遵《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 1款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特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名字为申请。
恳请贵所予以批准。诚致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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