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兴发乡 村卫生室
乙方:
为了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建设新农村,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行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在兴发乡开展。为了保证建设质量和工期与乙方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村卫生室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标准化卫生室图纸给乙方,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工期为月,从至。
二、采用费用包干的方式,主体工程总造价为 元,甲方
分三次付款给乙方,工料进场付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 元。建设项目内容为土建房屋60平方米、环境绿化、卫生厕所。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作业,如有因工意外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协助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作业进行返工。
四、质量要求。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五、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时竣工,每迟交付一天,
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直至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超过工期30天,甲方有权将该工程再承包给他方,并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甲方另外增加的工程量迟交的工程除外。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兴发乡卫生院一份存档。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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