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坐落:。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共年。
2、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 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3、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不含税)。
2、支付方式:租金按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三个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陆仟 元整),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二个月租金元,20x年10月15日前再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元,之后租金于每期租金到期前5日支付。
3、 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 大写:元整)作为押金。
4、 付款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承担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甲方应于房屋交付时将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使用状态。
2
3、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煤气费等)。
4、合同期满、甲方确认验收、乙方完整交还该房屋并已缴清所有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每月 1.5 元/平方米)及电梯公摊费,并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并承担延期缴费造成的违约责任。
3、乙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4、乙方应保证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电器保持其完好状态及使用安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在租赁期满 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合同期未满,乙方如需将房屋转租他人,需取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之前,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并保证交还房屋、附属设施、电器处于完好使用状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日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收违约金。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返还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30 天以上;
(2)、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日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收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配套家具家电,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5天(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日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收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的权利、义务、责任履行完毕后失效。
4、本合同及室内物品清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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