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经纪方): ,负责经纪人: ,资质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同意将位于 地产出租给乙方,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地产租赁中介服务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情况
1、物业地址:
2、
3、房屋(间)编号:
4、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5、房屋权利人房产证号:
6、房产证号:
7、租赁用途: 囗 商住两用/ 囗 办公/ 囗 居住/ 囗 库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支付
1中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付。
2、支付:乙方应在每月
⑴银行转账汇款;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⑵现金支付;
3、押金: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作为押金。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不拖欠任何费用且保持室内设施及附带物品完好等,本押金由甲方当日返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押金,拖欠押金超过两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押金1%的滞纳金。
420xx),在三方签署合同当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即甲、乙双方分别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第四条 三方权责
1、甲方权责
⑴保证租赁房屋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
⑵承担非因乙方或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的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的修缮义务。
2、乙方权责
⑴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及时支付因租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与方屋使用相关的一切费用)。
⑵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⑶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反中国法律及政府对出租方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收回房屋。
⑷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房屋并爱惜室内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房屋及其室内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并负担有关维修费用;若乙方拒不维修或者赔偿,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非人为的火灾等,自然损耗或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坏,与乙方无关。
⑸未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加水电,消防等设施。任何装修只得在满足上述条件且经甲方执行监理下得以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装修过程中,乙方损坏原有的设施,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双方解约时,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亦不必对上述添加设施进行补偿。
⑹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息的行为。
⑺乙方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作任何用途。
⑻乙方在付清押金和首期租金即可入住。
⑼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在方屋内、外存储或排放有害、腐蚀性或污臭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爆品。
3、丙方权责
负责审核甲、乙双方的信息真实性,并及时监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时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2、若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4%的滞纳金;若乙方拖欠租金超过5天,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追讨乙方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直到乙方迁出租赁房屋。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讨。
2、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则甲、乙双方应重新订立合同;如乙方不续租,则甲方在确认方屋不存在损坏及其它拖欠款项等事宜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3、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期:20xx年 月 日 日 期:20xx年 月 日 日
丙 方(盖章):
经纪人(签字):
日 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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