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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期刊服务协议(成员单位使用)

2024-05-23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成员单位或授权用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集团各成员单位希望其授权用户(后面有详细定义)能够上网使用电子期刊,而出版单位也愿意授权各成员单位在接受特定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订购并使用,双方同意签署此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内容和范围

  (一)本协议中所包括的期刊是指成员单位、集团双方同意的,附录1中所列期刊的电子版本。这些期刊(“授权资料”)架设在 拥有的电子出版平台 上提供使用。本协议还包括SPIN书目数据库

  及其他 所提供的功能和内容,其版权皆属于 。

  (二) 保证此协议适用于它自身出版的期刊以及其他在附录1上列出的由 代理的出版物。

  (三)成员单位保证接受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承诺对执行所定条款负责。

  第二条 授权用户

  同意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在网上使用附录1上所列的期刊。但仅限于各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本协议中的“授权用户”指的是成员单位所属的正式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可以合法使用单位图书馆资料和设施的有关人员,并且只能在附录2中所确认的IP地址范围内使用。成员单位需有足够的警戒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管控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任何非授权用户不能利用单位的IP地址使用 的网络资源。成员单位保证并通过合理的方式将本协议中的使用条款和限制晓谕所有“授权用户”。一旦收到其他渠道的通知并有合理证据显示有一个或多个授权用户违犯了协议条款,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尽一切努力来制止。

  第三条 IP地址

  授权用户根据他们的因特网地址予以确认。成员单位的IP地址、地址段应在附录2中注明。 要求单位提供网络联系人的姓名和电子信箱作为和 联系的主要负责人。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各单位可以要求增加新的IP地址,但需得到 的同意。

  第四条 允许使用的情况

  (一)授权用户可以允许在网上访问 以及附录1中所列的授权资源。可以从 上下载、保存或打印文章内容、检索结果和其他资料,但仅限于个人使用和研究。单位和授权用户使用网上资源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附录1中所列期刊的出版单位同意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对网络期刊的内容进行简短引用,但必须指明引文出处。对个别文章的拷贝和传送仅限于个人之间的交流,或者是授权用户和特定个体间的非系统性学术交流。

  (三)成员单位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文章拷贝需符合下列条件:

  只能用邮寄、传真或Ariel方式提供电子文档的硬拷贝打印文本。任何情况下,成员单位都不可以将 电子文档以数字化格式传输给非成员图书馆、或其他个人和单位。

  在没有支付出版单位的版权金(每一出版物在项目费用编码中都有说明)以前,成员单位不能把为其他图书馆和研究单位提供文献作为商业赢利的手段。该费用应直接向出版单位或版权机构缴纳。

  在没有支付出版单位版权金以前,不得将文章提供给任何企业或非学术单位。

  不能向中国以外的单位提供任何文章。

  向非成员学术图书馆提供文章时,如果要求的只是某一篇特定文章而不是经常性、系统性地提供指定期刊,可以不支付项目费用。任何情况下,不能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整卷、整期的期刊拷贝。(允许出借原版纸本复印件)。

  成员单位在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文章拷贝时,不得删除、隐藏或修改文章内的版权说明。

  成员单位同意,未按上述约定使用授权资源将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第五条 对某些用途的限制

  (一)严禁使用任何方式和媒介对期刊文章、检索结果、以及其他授权资讯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进行更改、重新编辑、系统复制、转售、转发、和重新出版(超出了第4部分所允许的简单引用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版权、所有权和其他法律说明。

  (二)严禁用程序软件或系统性下载网上的授权资源(比如下载整本期刊);严禁提供文章转售和打印出售服务;严禁为他人和非成员单位系统印制文章或制作电子拷贝。严禁下载授权资源用来建立长久性的本地拷贝(不包括暂时性的,对个别资料的动态缓存处理)以及用来重新发布。

  (三)此间没有明确授予的所有其他权利皆属出版单位所有。单位和授权用户不得回避 的权限管控系统,不得利用 的系统和服务来图谋获取进入其他系统和网络的非法权限。

  第六条 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收到成员单位签署的协议以及相关集团订购费用(第7部分内容)后生效。

  (二)在下列情况下,协议将终止执行:

  1.在收到违反协议条款(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的书面通知的30天以后,而违约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更正的情况下,协议将终止。如以上所述,一旦发现有某个IP地址或地址段发生了违反协议的行为, 有权中止该IP地址或地址段的使用。 将根据本协议内所附的地址同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成员单位的负责人。

  2.在收到 发出的更改协议内容的书面通知的 天以后,如果 得到集团成员单位的书面答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不同意协议变更内容,协议将终止。(如集团成员单位没有反对答复,则 将启用新的条款内容)。 在收到集团成员订购的费用后,此协议自动更新生效。

  3.每年的 月 日, 还未收到集团成员当年的订购费用。协议终止。

  4.在 年 月 日,如果 和集团在此前的 年 月 日前并未达成续约决定,则协议终止。

  5.费用和付款

  协议有效期内,成员单位同意不取消 所订购的 和APS的纸本期刊,同时支付使用电子版期刊的集团费用。集团费用按照电子期刊打包价的一定比例由 和集团协商决定的,它取决于参加的成员单位数和成员单位 年所订购纸本期刊中所含的电子版价值。每个成员单位的费用是分别计算的。期刊订购价格每年会按出版单位的提价幅度或者按每年 %的涨幅来做调整,取较低的费率为实际涨幅。各成员单位必须在收到 或其授权代理开具的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之后的 天内付款。如果根据第6条第2款,提前终止协议时, 会退还相应的集团订费。

  6.版权

  所有授权资源及其内容,包括文摘,其版权都归属附录1或期刊内部注明的出版单位所有,并受版权法保护。授权资料和文章上的版权说明严禁以任何方式删除,隐藏和修改。未经授权的拷贝或转发将触犯《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履行失败

  尽力保证集团成员和授权用户可以随时上网使用 和已经授权的文章资料。但 不对任何延误、停机、传输失误、软硬件不兼容或其他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工作停顿负责。 将采取合理的商业手段来纠正任何其注意到的重大履行问题,但在解决过程中可能会暂停服务。

  第八条 用户订购存档资料的权利

  和APS会用合理方式保存他们所出版的电子资源作为存档资料。集团订户有权以最低费用购买按年出版的存档拷贝。存档资料以CDROM提供,包括6年后出版的 期刊和 年以后出版的APS期刊,以及集团订购期间出版的内容。成员单位可以将该数据拷贝到单位的信息系统然后再提供授权用户使用。使用该存档拷贝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由订户自己负责。对存档数据的使用仍需遵守授权协议中对授权用户以及对允许使用和禁止使用的界定和要求。无论何原因,在订购协议中止后,该服务不再提供。存档政策不适用于仅支付集团价格使用 ,APS电子资源,没有支付全额纸本费用的成员单位。

  第九条 不承诺担保、有限责任和赔偿

  保证有权代表附录1中的各出版单位签署并执行此项授权协议。除了上述条款外, 对网络期刊和 的品质、创意、适宜性、检索性、操作、性能、是否适用于特殊的计算程序、硬件规格,或者符合特殊用途不做任何担保。 对间接或偶然造成的损失不负有责任,也不接受惩罚性的赔偿。对使用或者不能使用 网络期刊而造成协议终止,或者数据丢失、生意和信誉受损等;不管什么情况, 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用户所付的订费为限。

  集团成员对“授权用户”使用 和网上资料承担唯一责任。

  第十条 一般条款

  本协议包含了所有双方同意的内容,并替代了双方所有以前对该事宜进行的沟通和约定。协议中的标题是为了方便阅读,不是协议条款的解释。根据第6部分的协议终止条款,本协议只有在双方(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同意才可以修改。在未得到 同意以前,集团及其成员不可以对此协议做任何改动。

  集团成员必须支付中国政府规定的任何税费。

  集团成员不得将此协议的权利分配或转让给他人。协议中的纠纷解决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各项协议条款,并保证本人有权代表单位签署此协议。

  附件

  附录1:出版单位和期刊清单(略)

  附录2:IP地址注册表(请注意,在IP地址表下有一栏需填写贵校在网络公司注册的单位名称)。(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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