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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冰雪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

2022-10-12 来源:乌哈旅游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因极端天气造成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产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xx〕41号)、《关于印发濮阳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濮冰雪应指〔20xx〕1号》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濮阳市防范和应对城市管理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指因极端天气形成低温寒潮、暴雪和因降雪(雨)导致的冰冻气象灾害,并引发城市公共道路结冰,园林树木倒枝冻伤,生活垃圾清运困难,供水、供气、供热管线中断等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造成危害和影响。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城市管理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指挥机构

  2.1应急指挥部门

  成立濮阳市城市管理局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与局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城市保供组等相关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应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部署、应急响应行动和清雪除冰指挥部统一安排,负责指导协调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领域应对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开展灾害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拟定防范应对政策、预警、应急处置行动,组建并指派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专家组协助各县开展工作,调度行业内受灾情况,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根据各地城市管理领域灾害情况,做出是否启动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

  2.2应急处置工作

  濮阳市城市管理领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具体工作,由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城市保供组承担。

  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负责指导督促市城区开展道路积雪、结冰防范处置,充实物资储备,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正常运行。

  城市保供组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加大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管网设施,园林绿化,以及广告牌匾等的应对防范,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抢修,保障运行安全稳定。

  2.3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急处置

  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确定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对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以及对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先期处置。督促指导所属县(区)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统筹调度所属地区受灾情况。在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城市保供方面确定专人对接市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遇到重大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3.灾害防范和预警

  3.1先期防范措施

  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物资筹备、开展隐患排查等准备工作,适时提示预警,提前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应急处置队伍信息。

  各专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岗位,工作责任要指向明确、职责清晰,对道路、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运行薄弱环节和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强化对园林绿化枝条过多的树木、行道树、绿化带等重点部位进行修枝、防寒,对城市供排水、供气和供热管网进行巡查排查。

  3.2灾害预警行动

  3.2.1市级灾害预警行动

  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研判行业内可能面临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预警行动:

  (1)会商研判。时刻关注天气发展趋势,调度分析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灾害情况,适时向各县(区)主管部门发布提示警示函;

  (2)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决定是否启动市局应急响应,指导有关县(区)主管部门做好道路积雪、结冰,园林绿化冰冻,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3)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要求有关县(区)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灾害防范措施,果断采取“关、停、降、撤、拆”等措施,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4)预置工作组。预置好现场工作组,必要时指派工作组前往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所在地,现场督促指导当地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5)调度支援准备。建立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急抢险救灾协作机制,明确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调度支援。

  3.2.2各县(区)管理主管部门灾害预警行动

  (1)应急值守。按照当地指挥部统一部署,加强应急值守,明确专项工作责任人岗位职责,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2)分析研判。加强信息通报,调度分析可能受灾的'设施和部位情况,决定防范应对措施;

  (3)落实措施。按照市、县政府等各级部门关于应对防范的指令,落实好灾害防范措施,加强道路积雪、结冰,园林绿化冰冻,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4)信息上报。保障信息通畅,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当地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5)预置队伍。预置好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听令参与支援。

  4.灾害应对和处置

  4.1信息上报

  受灾地主管部门按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确定灾情信息上报格式,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损失情况,以及已采取措施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向市局上报信息。

  4.2应急响应

  城市管理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Ⅰ级(特大)应急响应由市主要负责同志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由市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由市分管负责同志或委托主管单位负责人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

  4.2.1Ⅰ级(特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Ⅰ级(特大)应急响应:

  (1)市总指挥部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Ⅰ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Ⅰ级预警的;

  (3)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20%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极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4)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极严重结冰、积雪(40厘米及以上)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

  (5)其他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Ⅰ级(特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发布指令: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对各地应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5)现场处置:根据需要,组织工作人员,赶赴受灾严重所在地区,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6)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必要时,向市政府申请救灾支援;

  (7)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发布抢险救援信息。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或根据需要随时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所有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加强协作: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经科学分析后,及时向市级提出救援调度申请,明确专人联络,并随时更新救援需求。非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指令,做好本地预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调遣;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2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Ⅱ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Ⅱ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Ⅱ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15—20%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严重结冰、积雪(30—40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Ⅱ级(重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5)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

  (6)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发布灾情、抢险救援等信息。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加强协作: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受灾情况,经科学分析后,向市级提出救援调度申请,明确专人联络,及时更新救援需求。非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指令,做好本地预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清雪除冰指挥部调遣;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3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Ⅲ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Ⅲ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Ⅲ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10—15%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较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结冰、积雪(15—30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经市级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Ⅲ级(较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5)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协调预置其他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每日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所有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4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Ⅳ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Ⅳ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Ⅳ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5%—10%居民用户断供,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结冰、积雪(8—15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经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每日召开会商会,传达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3响应变更与终止

  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根据市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变更、终止的程序与启动应急响应一致。

  5.保障措施

  5.1物资保障

  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设备等重要物资台账,当发生灾害县(区)请求物资支援时,统筹协调调度。

  5.2专家保障

  组建市、县(区)雨雪冰冻灾害专家组,按照工作部署,组织专家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5.3宣传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做好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的信息宣传报道、网络舆情和新闻发布工作。

  5.4后勤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响应安排,做好车辆、必备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视情况变化作相应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低温雨雪冰冻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情况。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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