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记账、报账并接受街道财政所管理和指导。
2、对社区全年收支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将全年的总收入按比例进行支出:收入的60%用于社区院落整治、疏通下水道、道路修补、车棚维修以及植绿等;收入的20%用于社区的办公经费;收入的20%用于社区干部加班补贴、年终总结表彰奖励。
4、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按照“一支笔”的原则,300元以下开支由社区主任签字;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开支由书记、主任共同签字;1000元以上开支由书记、主任以及两委成员共同签字,并通报社区议事、财经委员会。
6、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记账、报账员有权拒绝办理。
7、收付款项必须有人经手、有人验收、有人批准,做到凭证规范,手续齐全。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不得涂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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