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农业项目咨询,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乙方实施农业项目咨询,委托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乙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申请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
深圳市菜篮子示范基地
广东省农业厅颁发的无公害产地证书
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产品证书项目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以两年为期把以上甲方委托办理的农业认证项目以拿到证书为准,如果有哪一项不通过的,退回已收取的相关的咨询费用;已通过并拿到证书的,则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余下的款项。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根据乙方完成的咨询项目内家,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共计¥元整(大写元整),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a)甲方应在合同签约当日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整(大写元整)给乙方;
b)甲方应在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上门考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整(大写元整)给乙方;
C)甲方应在获得认证证书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整(大写元整)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负责其后果。
2.乙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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