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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居间合同

2021-04-15 来源:乌哈旅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

  居间人:

  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

  施工地点:

  一、 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 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 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15%,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 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 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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