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份,江门汽运集团向政府提出收购我公司的意向,他们先后进行了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和策划实施等工作,我市有关部门也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已完成了企业财产评估审计、产权交易资料等工作,而且反反复复经历了三个年头,长达17个月时间,至今未果。使本企业已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千百万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由于他们向社会进行兼并收购我司的大力宣传和策划实施工作,而且17个月反复无常,社会各办人仕认为我公司经营不策,无法经营,导致被兼并。两个运输企业本来竞争已十分激烈,这样一搞,使我们雪上加霜,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信誉损失是难以挽回的。
二、导致经历了17个月的兼并收购活动,使企业内部自己套上了无形的精神加锁,从董事会到各层级管理机构,都有名无实,无法发挥管理职能作用,员工更是纪律松驰,迟到早退,得过且过。大家都误认为:反正企业很快被兼并,没有前途了,等待的只是何去何从或下岗。
三、企业无法正常运行
由于企业信誉严重受损,内部人心焕散,等待兼并,企业无法正常运作。企业的生产计划被打破了,应加强管理的没有加强管理;20xx年到期报废应更新投入的十多台公共汽车,无法进行更新,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经营收入;应增加投入的项目无人唆问;应上报的项目无心上报,就是上报了也被卡住;招商引资回来的合作商人也被吓走了。企业生产和收入严重下滑、已亏损经营,已快走到绝境了。
我们认为:这样下去,只会拖死企业,对员工也没有好处,对社会的稳定这个大局更没有好处。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必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也必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企业长期无法计划生产必然倒闭,员工一定会向有关部门追讨说法。
四、为了企业生存和顾全大局,我们要求如下:
1、要求江门汽运集团公司不能一拖再拖,在收购与不收购这个问题上,必须在本月二十日前作出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我们在本月二十号后视为假收购,是一种扰乱和欺骗行为。
2、如果本月二十号前江门汽运集团向政府或我公司作出正式收购书面回复后,必须在三天内交付履约金200万人民币,以示诚意。
3、江门汽运集团如交会履约金后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收购企业时间表,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4、江门汽运如果不交履约金,应终止继续洽谈的工作,恳请能源集团公司代我司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给予政策性支持,并代我司向江门汽运集团追究假收购造成的损失和协调处置两企业生产相关的问题:
(1)责成江门公司给予我司补偿壹佰柒拾万元作为假收购十七个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恩平总站现在恩平--芳村车站与我司进行恶性竞争的七台客车调回原恩平--滘口车站经营,予平行两企业的客源分配和不良的恶性竞争。
(3)要求政府和交通局尽快批准我司的公共汽车公司新增公共汽车规模,更新调整运行的计划,恢复发展我市的公共秩序,使我市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以上请求,请予支持,盼复。
恩平市运输发展总公司
二ОXX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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