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当前我区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就是安排部署我区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极大关心,是继取消农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不断推进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顺民意、得民心的一项重要事业。我区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惠及贫困群众的好事抓紧抓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来宾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区共有农村贫困对象 9618户、36087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确保我区今年10月份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乡(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村(居)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市政府出台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各乡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区、乡要分别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农村低保工作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区农村低保制度顺利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层层抓好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保障有力。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准确地完成摸底调查和审核上报工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低保工作主力军的作用,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牵头做好农村低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履行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的职责;要加强请示报告,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关键在基层。当前我区各乡镇只有1到2名民政助理,管理力量十分薄弱,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基层管理力量建设,整合乡镇行政资源,充实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到人。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给予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配备低保专用设施设备,将农村低保对象的所有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数据库管理。要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广大低保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扎扎实实为低保对象服务。
同志们,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xx大顺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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