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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2022-08-02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和管理

  为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耕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全部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确定的国家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作方式,以市场为导向,贯彻“适粮”和“适经济”的原则,充分提高耕地的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的产量效益。

  第二条租赁区域和位置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耕地位于成都,总面积约___亩,四界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租赁费采用先交后用,一年交一次,三年议价一次的方式支付。租赁费前两年每年800元/亩。下一年的租金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以现金结算。___到___的租费是1200元/年/亩。三年的重新谈判不会涉及经营权的变更。

  租赁期内,如乙方全额投资建设温室种植地,甲方不增加租赁费。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配套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租赁费。具体的费用增加事项应在补充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行使所有承包耕地的出租权和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破坏耕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4、根据租赁合同,应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租赁期限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和确定新的承租人。

  6、耕地租赁期内,除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外,甲方是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7、维护乙方的相关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租赁耕地资源的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若租赁耕地在租赁期内已改造为基本农田,且改造形成的电网、水利设施等全部资产由乙方投入建设,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2、乙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耕地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耕地不得转让。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赁耕地优先继续租赁。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5、实施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和退化,不越界经营,不乱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标准化企业法人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运营应当按照区示范农场的标准进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除合同约定的因素和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违约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乙方违反合同转让耕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国家、自治区、行政区域耕地管理政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办理相关企业标准登记手续的,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收取已付保证金10%的违约手续费。

  6、若乙方两年内未达到区内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每年租金将比正常标准高30%。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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