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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铺出租协议

2020-09-27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建房一楼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 ,出租商铺面积 平方米及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每年 元不变,其中 年 月 日乙方支付该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年 月支付 年全年度租金元,大写 元整;年 月支付 年全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年 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 元,大写 元整;年 月 年全年度支付租金 元,大写元整。每年乙方必须按时支付租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期满若要续租,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根据地段其他商铺租金商定下一年租金后重新签订协议。

  四、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费按照部门收取的基本费用进行核算,由甲方收取。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如甲方在租期内违约,则需退回乙方本年度全额租金及违约金,如乙方在租期内违约,则甲方只退本年度全额租金的50%.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本人、集体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该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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