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上,你是否反思过:生活中的你,做过违法的事情吗?
你闯过红灯吗?有没有因为无聊而乱改过国歌呢?之所以发出这样的反问,恰恰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你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殊不知,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乱改国歌违反了《国歌法》。也许你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处罚,但是这不意味着你没有违法。
当然,我国有那么多法律条文,我们不可能部部了解,条条熟悉。但是我们作为中学生,至少要懂得规范自身行为。基本的对错,我们可以判断。现实中,很多看似无所谓的行为,说是违纪,有的甚至已经违法。比方说,有的同学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等等;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等。我曾经多次教育自己的学生,如果有一天学校教育对你“束手无策”,那么未来社会一定会对你的错误行为进行惩罚,因此养成好习惯,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是多么重要。
后天12月4日,我国的第6个国家宪法日。所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能同学们感觉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不然。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生长发育阶段的你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此,我发出倡议,让我们一起与法同行,崇尚文明。
首先是知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比如刚刚,当国歌缓缓奏起时,你是否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并行注目礼呢?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__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奏唱要求方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的场合、国歌奏唱的礼仪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我们唱国歌、敬国歌、爱国歌。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还会认为自己的无聊行为无所谓吗?所谓无知者无畏,切不可等到犯下大错才幡然醒悟。
其次是守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应关注自己平时的行为习惯。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规矩,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中小学生守则》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要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打架斗殴,公然不尊重老师,背后讨论老师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会很难,也可能会酿成大错。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告别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最后是用法。无论是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还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我们都要善于并勇于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和他人。
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弘的画卷;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和谐法治,才能撑起社会的朗朗晴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崇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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