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业区道路的环境卫生,使工业区保持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新区,为了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工业区环卫工人,负责清扫甲方指定的路段或范围。聘期为壹年,即从二OOO年九月一日至二OO一年八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二、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5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劳保、福利、医疗费等。
三、劳动纪律:
1、乙方的日常工作由清濛城监大队派专人负责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叫他人顶岗,有事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不同的处分,直至辞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
五、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代表: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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