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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报告

2023-11-02 来源:乌哈旅游

  (一)通过“四落实”,深化认识,传导压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1.落实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年初召开了20xx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后在教育系统内逐层逐个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做到了全覆盖、差别化、可量化,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无盲区、无死角、无例外。

  2.落实清单制订,细化工作责任。年初,按照县纪委要求,经有关科室反复打磨,局分管负责人初审,局党委会讨论,制订了局党委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及局纪委监督责任“四项清单”,并向全系统公示。3月份,召开了教育系统“两个责任”清单向基层延伸推进会,层层明确责任,使责任清单覆盖至整个教育系统。

  3.落实宣传法规,注重教育预警。我们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促进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内刻于心、外化于行。1月份,召开了“两项法规”导读会,强化教育行政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3月份,我县组成代表队参加南通市教育系统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取得了初赛团体总分第一名、复赛一等奖的优异成绩。结合阶段性廉政风险点及警示案例,坚持短信预警,今年共向基层学校发送廉政预警短信十多批次,受预警教育对象达38000余人次。

  4.落实廉政宣教,教育润物无声。上半年,我们面向全县教育工作者举办了以“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廉政微课大赛,活动分为廉政微课稿评选和现场宣讲比赛两个阶段,全县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并形成辐射和示范作用。目前正在组织现场宣讲获得特等奖的选手进行视频录播,拟将录播的影像资料分发到全县各学校予以展播。

  (二)通过“三强化”,创新方式,严格追责,执纪监督问责落到实处。

  1.强化考评制度建设。制订并下发了《海安县教育系统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办法》和《海安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将考评情况纳入基层单位教育工作考核体系,成为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6月底,分两次组织对基层28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并召开了局直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汇报交流会,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并逐单位下发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书。

  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全程参与新教师招聘、小高考、体育中考、委培定向生入职考试、特级教师评选等工作的监督。参与全县食堂大宗物品采购、教育系统重大工程招投标等活动的监察。今年上半年累计完成了5个教育项目的审计工作,涉及总金额1.05亿元;完成了5个审计项目的跟踪整改落实工作。

  3.强化信访案件查处。本着“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的原则,上半年共调查处理信访举报12件,办结11件,其中提醒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转立案1件1人。另外上半年共办理县纪委交办案件3件(不含去年未计算的3件)。

  (三)通过“三抓好”,动真碰硬,履职尽责,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深化。

  1.抓好重要时点督查。局纪委在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学校进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开学初对基层单位的春季教育收费工作组织了专项检查;4月份,局纪委在事先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到有关学校就“两个责任”的落实及党内“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飞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责令问题单位进行整改。

  2.抓好重要领域督查。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3月份专题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安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

  3.抓好工作效能督查。建立了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作风效能督察组,明确成员构成、主要任务和工作开展方式,督促各单位开展内部作风效能督查。制定并下发《关于调整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宣传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上半年共回复76条帖子,解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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