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商洛公路局机修厂省道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项目部
乙方:洛南县石塬兴华砂石厂
为确保省道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施工进度,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路面基层用料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和价格
乙方送到工地价格及规格见下表:
名称:
规格:
价格:
备注:
碎石:
9.5-31.5mm
59.00元/m
含运费、含税价:
碎石:
9.5-19.0mm
59.00元/m
含运费、含税价:
碎石:
4.75-9.5mm
50.00元/m
含运费、含税价:
二、计量方式:
材料调运到路面工程拌和站后,甲方进行量方验收。计量按甲方工地现场量方数量为准。
三、履行期限:
材料供应履行期限为__年7月17日至甲方收齐数量为止。
四、结算方式:
1、乙方供料数量每达1000 m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材料预付款45000.00元。
2、路面工程结束后,汇总材料数量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含税),甲方付清余下材料款。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及时验收乙方按计划调运的材料,不得无理推迟验收时间,甲方应保证乙方材料到工地的运输线路畅通。
2、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生产供应数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组织生产供应。数量以甲方验收和实际数量为准,如因乙方工厂设备检修、故障或发生不可抗力影响供应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确保材料的质量。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清理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期交货给甲方,并做到优质服务。
六、其他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若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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