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人民银行乌审旗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对领导干部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支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始终把当前热点、聚焦点作为学习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行文件要求,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在9月13日中心组理论学习中,重点学习了保密法制内容,增强领导干部保密意识。对新任职、及在职干部职工都进行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为更好地开展日常保密工作业务提供了保障。各部门负责人每年都与行长和分管领导签订保密安全管理责任状和保密承诺书,加强领导知悉度,落实责任,保证安全保密工作有序平稳运行。
(二)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情况。
支行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离职都按照上级行保密委员会制定的规程执行,阶段性的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涉密人员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
(三)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情况。
支行以“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9月5日保密法颁布日为契机,开展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宣传活动,利用《保密技术防范常识》等书籍,不断加深干部职工对保密知识的学习,在了解保密法律法规重要性的同时,以身作则,有效保障了国家及行业的秘密安全。
(四)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支行按要求成立了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领导担任,分管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保密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支行保密干部参加全员培训,并及时向支行党组汇报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阶段成果。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确保保密法制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档案管理情况。
支行各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及资料都由专职保密人员专柜保管,在保证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的基础上,防范了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支行由于知识型人才的缺乏,未能参与编发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教材、资料,本单位也未能开设内网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专栏。
(二)支行由于地处偏远,未能有机会组织参加国家保密部门组织的全国窃密泄密案件警示教育展等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未到位,未能配备必要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设备器材,教育支出都出自支行日常经费,增加了支行负担。
三、建议及措施
(一)选拔优秀知识型人才到基层锻炼,将新知识、新理念带到基层央行,促进基层央行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有培训学习活动机会适当考虑基层央行工作者,在接受新知识的同时扩展视野,为更好的开展基层央行保密工作提供保障。
(三)进一步提高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经费,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减轻支行自身经费紧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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