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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工工程分包合同

2022-08-12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分包工程范围: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三十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____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

  九、指令和决定

  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十一、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十二、承包人工作

  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十三、分包人工作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摆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十四、设备和材料

  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十五、工期延误

  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应在(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质量检查与验收

  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十七、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20%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50%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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