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GSP认证跟踪检查组受省药品评审认证中心的委派,于20xx年5月18日对我店进行了GSP认证现场检查。通过认证现场检查查出,人员和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经营设施基本齐全;药品的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基本规范;销售与售后服务良好。现场检查发现严重缺陷0项,一般缺陷6项。我店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汇报如下:
1、13602企业未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整改措施:根据新版GSP对质量管理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订定期考核和检查制度。
2、15401企业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温度湿度检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验或检定。
整改措施:已按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校验,检查温度调控设备运行记录、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并在今后保证每月校验、检查一次。
3、15901现场抽取的该单位的标志“广州市花城制药厂”生产的脑络通胶囊(批号:20xx0304)无该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整改措施:对“广州市花城制药厂”生产的脑络通胶囊(批号:20xx0304)验收人员在进行药品验收时留存了药品检验报告。
4、17201企业未对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进行拆零销售专业培训。
整改措施:对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综合技能,并进行了考核。
5、17205该企业销售拆零药品时未提供说明书或说明书复印件。
整改措施:在销售拆零药品时按规定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
6、17102企业的销售记录不完整。
整改措施:根据规定已对完整登记了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药店的各项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药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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