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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2020-06-05 来源:乌哈旅游

  出让方:1、河北有限公司

  2、王女士

  3、刘女士(三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人:、李

  有限公司成立于20x年,为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形成)控股子公司。甲方持有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对外转让全部股权。同时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一、出(受)让标的

  甲方现持有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股本金3100万元,为保证有限公司资产的完整性,集团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以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国用(20)第16-0237号,面积133210.6平方米,国用(200)第16-0238号,面积491629平方米对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到6100万元,其中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78.69%,王投资1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33%,凤投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9%。本合同出(受)让标的为扩股后的全部股本金6100万元。

  二、有限公司的资本和负债

  (一) 资产

  1、182373.54平方米工业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国用(20x)第16—0237号,面积133210.6平方米,海国用(20x)第16—0238号,面积49162.9平方米。

  2、造纸机械设备。

  3房屋等全部地上附着物。

  (二) 负债

  1、以第16—0237号宗地133210.6平方米和23182.26平方米房屋抵押向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借款2494万元(本金)。借款人为纸业有限公司。截止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借款人不欠贷款人利息,如有贷款利息由甲方负责。

  2、 中行159万元。

  3、 信用社163万元。

  4、此外,无其他负债。

  (三) 资产、负债截止日20x年 月 日。

  (四) 除上述负债外,有限公司其他资本产和债务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负担(但甲方需提供其他真实的负债明细账)。

  (五) 员工与资本福利

  有限公司解除了与员工劳动合同,为拖欠员工工资、养老、医疗等费用,如发生本条款事宜,由甲方负责。

  三、出(受)让价款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的总价款为7000万元。

  四、价款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首付款 万元后,甲方应在 天内将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国用(20x)第16—0327号,面积133210.6平方米,国用(20x)第16—0238号,面积49162.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变更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甲方担保纸业有限公司的抵押金额2494万元及唐海中行159万元和信用社163万元,在甲方个的协助下,由乙方在应偿还之日起负责偿还,上述债务合计 万元,冲抵乙方应付甲方的总价款。

  其余价款在甲方将 变更到 名下及拆除地上附着物之日起3日付清。

  (二)股权转让款由河北海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领取。

  五、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须按本合同书约定履行支付关全转让价款和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甲方负有向乙方如实告知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的义务。

  (三)甲方在足额收到乙方首批股权转让金后,须在30日之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名下,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安排的具体时间,乙方可委托评估机构对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涉及并购资产、债权债务、所有才权益进行评估,并承担所发生的评估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毁约、解约而导致本合同迟延履行无法履行或失效,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股权转让首付款付款100万元的违约金。

  (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以上任何一项违约,应由甲方承担同等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各项损失并及时返还乙方所交的预付款。

  (三)在乙方交付首批首付款后甲方应及时提供与股权转让、土地变性等有关资料,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视为违约,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中介人为本合同的介绍人,参加了本合同的协商、起草。谈判工作,为本合同的见证人。

  八、纠纷管辖

  履行本合同书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未果的,均向合同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七份,甲方持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1、 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电话:0315—6560 传真:0315—0415

  2、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3、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0315—28 传真:0315—56 见证人(签字):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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