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用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指导学校的“减负”工作,把它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减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具体措施:
学校的“减负”工作涵盖面非常广,涉及到教育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重点要在规范办学行为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教学常规,探索和创新“轻负担高质量”的教育管理机制,扎扎实实地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通知》,针对几个重点问题,作如下规定:
1、要尊重学生公平接受教育与公平发展的机会和权利。一律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考核、奖励教师的主要依据;任何教师一律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判定学生好差的主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只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把它作为隐私权予以保护。
2、要严格控制考试数量。学校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考试,禁止举行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的学科考试。
3、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总量。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规定,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有偿家教活动;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总量不超过6小时,4:30须绝对静校。
4、要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规定,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严禁以增加作业量惩罚学生。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
5、要严格控制练习资料。学校订单按规定征订,任课老师必须按规定使用学生学习资料,不得组织征订或购买其它练习资料,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类教辅资料。
6、要严格按课表上课。任何教师不得随意调课,要开足开好音、体、美等课程。
学校将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控,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减负”长效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努力确保“减负”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将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减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减负”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营造“减负”工作的良好氛围,争取家长的理解和社会的支持,使“减负”形成共识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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