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如下花卉购销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盆栽花卉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各种盆栽花卉计盆(花卉名称、单价及花盆、托盘数量规格见附件)。
2、花卉款共计。乙方与甲方按照实际采购的盆栽花卉数量为准,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全部花卉款。
二、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确定、签订购买花卉合同之后,需向甲方支付花卉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花卉到货验收后支付花卉总金额的50%,在两个月后支付剩余10%的花卉款。
3、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货款均可。
4、甲方在乙方支付花卉款的同时开具发票。
三、售后服务: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供花卉,并负责售后两个月的免费养护。
2、乙方所购花卉在两个月以内产生的各项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所购花卉如两个月以内出现死亡,由甲方负责免费调换。
4、由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花卉死亡的,甲方概不承担责任(例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对花卉进行习性养护造成花卉死亡的,由于天气突变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花卉死亡的,或乙方在移动花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四、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予以调解处理;
3、调解处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实际购销、服务过程中妥善协商解决。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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