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本着平等互惠自愿的原则,就焦炭的汽车运输及铁路代理,平车配合装车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配合装车及代办
1、甲方负责将需要的焦炭在指定地点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汽车及火车协调厂家精确配货,并协助乙方装车。
3、已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或资料变更时,应提前一日由甲方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代办甲方货源找汽车及火车运输等服务。
2、乙方按甲方的装车要求,提前找车,落实汽车及火车,及时将货物发出,将有关票据交付甲方。
3、乙方承担代办一切运输等事宜,平车加封,严禁货物的运输损失,在装车中协助甲方及时清扫和看护货物余货,防止损耗,若中间环节出现丢货等情况,由乙方承担损失。
三、费用及支付
1、费用标准:人工平车、配合装车,清扫及找车、杂费,每吨3元—5元,统一工具平车加固服务费。
2、结算方式:现汇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壹万元,结算试为货物出厂过磅数量为准。
四、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20xx年6月15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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