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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出口货物)

2020-01-08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量、价格:

  货物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 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条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的指定价格买入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行纪人(签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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