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 (样本)
目 录 1)总则 8)技术训练 2)资本 9)确立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10)利润 4)董事会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5)经营管理机构 12)税务 6)业务 13)保险 7)分支和附属机构 14)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和(以下简称丁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中外合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15;共同举办一家合资,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以下简称)。
第二条 XX名称及地址 XX名称: 中文: 英文: 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宗旨 经营行及投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接受中国人民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注册资本为元。
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215;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215;,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X占百分之,出资215;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X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作为对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X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成立后,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成立后________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成立________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X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215;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成立后(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XX名称,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
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
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
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
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五人,丁X五人,由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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