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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中心合同

2024-01-09 来源:乌哈旅游

  被委托方(甲方):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永邑医院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优化西塞街道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公开向社会进行招标,引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模式,将所属的的经营管理权按有关程序托管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情况

  1、 甲方,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乙方,永邑医院管理武汉有限公司

  3、 监管方,西塞山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

  第二条 托管范围

  1、 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4人,土地工5人,合计22人。

  2、 财物范围:甲方现有的全部土地、全部房屋和其他固定资产、全部医疗设施、设备和器械、全部办公用品。

  第三条 托管原则

  1、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

  2、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3、 双方共同发展原则

  4、 “三不变”原则:员工身体不变,政府的支持政策不变、单位性质不变

  第四条 托管内容:

  (一)甲方将所属的医院的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乙方(现有医疗设备的使用权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业务的经营权)。

  (二)托管经营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托管费,第一年人民_________(大写)元整,以人民币万元为基数,以后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叁。

  (四)托管费交纳办法:

  1、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次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一个交费年度,每个交费年度的托管费按12个月平均计算。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交接期。

  3、交接期甲方免收乙方托管费。乙方承担交接期内_________名医务人员不低于档案工资80%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五条 托管办法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托管期内享有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及收益权。

  2、乙方要对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器材进行登记造册,设备、器材的价值经双方评估签字确认后,办理移交清单及实物。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回经评会后等值的设备、器材。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添置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担,所添购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医疗用房进行改造或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或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托管期内只能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义对外经营。其管理层可自行聘任,但其中应有一定数量具备医疗资格的专业人员。

  5、乙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乙方所定制度需报甲方备案后方可实施。

  6、乙方应按委度向甲方上报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报表。

  7、乙方应聘用甲方_________名医务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按劳分配。所聘用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档案工资。所聘人员在乙方工作期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按黄石市规定标准执行由乙方承担(按原保单数据承担),手续由甲方与乙方协同办理。对于医务人员如经乙方考评不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换人要求。

  8、乙方必须聘用原来西塞卫生服务中心因征用土地而没有工作的5名土地工,人员平均工资不能低于原来的工资水平。

  9、聘用人员因职业病、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乙方根据劳动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在托管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人由乙方享有或承担。托管期满后,乙方不能留下后遗症。

  11、乙方在托管期间,必须保证所有职工工资、职称的正常进级,保证离退休人员工资足额到位。

  第六条 托管经营保证金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_________(大写)元整的托管保证金。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1、医疗责任赔付。

  2、在托管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费用。

  4、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乙方承担的费用。

  (二)合同期满或本协议因甲方要求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甲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三个月内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移交设备、器材进行监督,防止设备出现毁损、灭失。

  3、因诉讼、仲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托管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5、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供应(水电部门限水限电、检修特殊情况或因乙方未缴费导致停水、电除外)。水电费按市场价由乙方每月向相关部门交纳。

  7、乙方在托管经营过程中,若遇国家、医疗卫生方面的重大政策调整,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得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他名义另行开展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业务。

  8、在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制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办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移交前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0、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许可证、代码证、公章等相关资料称交给乙方并允许乙方自行开设银行帐户和独立建帐。乙方应建立公章管理制度,严格公章管理。在乙方保管公章期间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因公章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11、乙方只能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开展的经营活动,甲方应给予支持,以甲方名义的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托管期内有权享受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义享有法定的优惠政策。

  2、乙方应对原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其他聘用人员全权管理。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决定人员的配备、安排和招聘任用等。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甲方人员。乙方不得随意解聘甲方人员,确需解聘的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交由甲方处理,并报区卫生局同意。

  3、若遇重大灾害、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公益性诊疗任务时,乙方有服从参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治工作的义务。(如政府和有关部门有经济补偿时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区卫生局、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因不正当收费若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及经济责任。

  5、乙方在托管经营期间要重视人才培养。每年至少选送甲方1至2名人员到其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费用按规定或参照其他医院、办法执行,进修合同另行签订。

  6、在托管期间,乙方不得将医院的医疗用房、设备等相关医疗的设施转租;如若发生转租,所以费用归甲方所有。

  7、乙方不得以“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以甲方所托管财产设定担保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撤消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应按期交纳托管费及甲方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费用。乙方在一个交费年度内累计在三个月不交托管费或超过半年不交纳所聘人员养老保险金等费用,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除补齐相关费用外,另按所欠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若未按规定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除应按规定补交原拖欠费用及处理好遗留问题外,另外付当年托管费20%的违约金。

  3、乙方在托管期内因医疗纠纷、劳动争议、违规受罚,应及时向有关权利人支付理赔金、罚款。若因不及时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归还甲方垫付的资金外,并按每日千分一交纳滞纳金。

  4、甲、乙双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托管费总值的20%,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对方损失中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

  5、在托管期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国家征地造成乙方不能经营、自然灾害或托管期内因甲、乙任何一方主体消灭等)须解除合同,或本合同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本合同失效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各承担50%的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若产生争议:

  1、双方协商;

  2、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并报送区卫生局、西塞街道办事处备案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方应保证托管协议上报程序的合法性,由甲方负责进行该协议的报批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履行必须合同的报批手续,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由甲方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和托管费用外,对于乙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应该负责补偿,具体金额为乙方所支出费用的20%进行计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监管方:区卫生局(盖章) 西塞街道办事处(盖章)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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