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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土地租赁协议

2020-12-29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荒山开发,改善生态,甲方决定将权属内的约____亩荒山对外出租,经甲方全体村民代表同意,并报皇华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乙方承租。为此双方充分协商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镇____水库东岸。

  二、甲方出租荒山约为亩,东至小河边,西至青墩边界,南至坟地,北至柳林边界。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赁费数额及缴纳办法:

  每年共计____交给甲方租赁费____元,签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赁费元,于年开始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赁费元。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荒山区域内无树木。

  2、甲方在原有路况基础上保证乙方路通,以国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载为标准。

  3、按时按量收取租赁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2、开发投入经营性税费自行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证照,全部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3、如乙方未按时按量缴纳租赁费,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裁判。

  九、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十、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法律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变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同意长期租赁。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经签证机关签证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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