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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案

2022-08-25 来源:乌哈旅游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城乡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养成不开违章车、不坐违章车、不坐带病车良好习惯,在全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安排,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占方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华、广电局副局长马万智为副组长,教体局、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万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

  三、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

  广电局:全面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在县电视台免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45条次,开办交通安全专栏;制作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新闻、专题片。

  交通局:督导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客运企业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实行曝光制度;在黄花客车站、搬运社客车站院内悬挂至少3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其中一条包含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内容),制作、摆放交通安全宣传版面至少4块;对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并做好记录。

  教体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六个一”: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作文竞赛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光碟播映活动;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必须制作、摆放一套交通安全宣传版面;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车主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公安局:在310国道、247省道对水泥板固定宣传标语进行全面刷写;制作、完善城区交通警示标语;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创建工作积极予以指导,帮助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农机局:与培训的农机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完善农机驾驶人培训制度、记录;定期深入农村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教育。

  城管局: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车主及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组织更换公交车前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各乡(镇)政府:与农用车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在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沿线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20条以上;交通安全示范村刷写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10条以上或绘制交通安全漫画,制作示范村建设版面,完善示范村建设有关业务台帐。

  安监局等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对内部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签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主抓副职,全程负责,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局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将适时派出由广播电视局牵头的督导检查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牵头部门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三)加强责任追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凡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由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对宣传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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