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因身体原因已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因此本人自愿解除与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2、在离职前,本人根据公司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工作移交、清结财务账目和办理离职手续,如因本人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的,责任自负,离职后,本人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所有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3、公司与本人之间已结清了工资与费用后。本人承诺,本人离职后与有限公司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不再提出任何仲裁或诉讼要求,不以任何理由追究公司的经济及民事责任。
4、本人对有限公司的一切请求权(包括且不限于劳动工资报酬、加班费、津贴补贴、各类福利、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等)均已在离职前已经获得完全且彻底解决,本人就此无争议。
5、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同意赔偿因此给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保证书自签署起即日生效,特此声明!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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