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并与12月15日之前反馈给管理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最后添加)
XX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
1、我单位 已 (未) 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错误的信息具体是)
3、XX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税款所属期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XX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
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