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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合同

2023-10-09 来源:乌哈旅游

  经尊敬的父亲(张官强)和六个子女协商,现我愿意将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7号房屋壹栋赠与六个子女(张国秀、张勇、张林、张秀华、张春华、张斌)的名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产分配情况:长女:张国秀;房屋五间(房屋第一、二层靠河边楼梯间三间,第四层有两间归张国秀所有;第四层其余房屋归次二女张春华所有)。长子:张勇;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7号房屋壹栋张勇不参与继承,(但参与南江县正直镇房产的继承,其它五个子女不得参与继承)。次子:张林;公路平面以上第二层(第六层)靠下河边五间房屋归张林所有,(共计房屋壹套)。注:公路平面以上第二层(第六层)的`卫生间由张林、张斌共同所有,但第五层共计有两套住房。次女:张秀华,公路平面以下第二层(第三层)房屋归张秀华所有。(包括靠河边楼梯间二间房屋)。次二女:张春华,公路平面以下第一层(第四层)房屋归张春华所有。(第四层有两间归张国秀所有)。次二子:张斌,公路平面以上第二层(第六层)靠上河边五间房屋归张斌所有(共计房屋壹套)。注:公路平面以上第二层(第六层)的卫生间由张林、张斌共同所有,但第六层共计有两套住房。

  二、房屋第五层(门市部)共四个(包括门市后面的房屋)归张林、张秀华、张春华、张斌共同所有,(但现在门市部所有的出租租金归父亲张官强所有,租金由父亲一直收取到百年归世后,房产由张林、张秀华、张春华、张斌四人(每人一个门市部)继承。

  三、房屋第七层的产权是由张春华本人所建,不属于父母亲的产权。

  四、房屋第七层以上任何人无任何理由再加层。五、父亲(张官强)在百年归世后,由五个子女(张勇、张林、张秀华、张春华、张斌)共同把老人送上山后,所发生的经济由五个子女共同承担经济责任,但由张斌、张春华来承头主办此事。

  六、此协议共七份,(每人一份)由父亲和六个子女保管,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父亲签字:

  儿女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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