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茶山承包给乙方,租期从20xx年1月12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承包期,时满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乙方再承包双方再协议。
二、租用期间不能转让,如有矿产、金、有色金属,乙方无权开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三、关于山的管理由甲方所管,山中的土、木等所有财产乙方无权带走。由甲方所指定的地方堆积。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如有政府开发或征收,政府所发放的所有补贴费用一律归甲方所有。
六、如有锰矿、有色金属,甲方可以收回土地。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七、如乙方在用地期间(合同期内)政府要征收,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八、乙方在使用期间,不能越界使用,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前三年,每年付款20xx元一年,第四年给余下的七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十、上述事项甲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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