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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委托书

2022-11-28 来源:乌哈旅游

  继承人:___,女,生于_ 年_月_日, 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_

  继承人:___,女,生于_年_月_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_。

  继承人:___,女,生于_年_月_日,被继承人之女, _校学生,现住_

  遗产人(被继承人):___, 男,生于_年_月_日,于_年_月_日在_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___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___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___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___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___。即母亲___继承___全部的股票,并委托___(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___。

  2.母亲___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___和女儿___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相关法律法规: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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