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是引进国外群体智力,了解国际前沿学术动态,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以及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对国际学术会议组织工作的管理,现就20xx年度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的条件以及要求
1、国际学术会议出席会议的境外人员比例应不低于会议代表总人数的20%,参会人员国别应在3个或以上。
2、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办会目的明确。国际学术会议应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不得举办涉及领土主权、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人权等敏感问题的相关会议。
3、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要本着“以会养会,内外有别”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讲求实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会议。
二、会议申报程序
1、各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出下一年度拟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并填写《南京理工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
2、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各单位提交的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20xx年度拟举办或承办国际会议的各项申报工作,并于20xx年11月1X日前将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的《南京理工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将本单位20xx年度已举办或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提交给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高亢、王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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