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甲方厂区内,指定地点新建砖混结构房屋四间两层(一层库房,二层宿舍)。面积约 180㎡,施工费按实际建筑面积90元㎡计算,水,电,由甲方负责。工期为一个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施工原材料由乙方提供计划。甲方应及时保障,及时采购,避免误工现象。 二, 乙方必须有一定的过硬的技术队伍和施工设施,所需工具设施全部自备,甲方概不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及安全设施概由乙方负责,施工中造成的一切事故概由乙方承担。施工中涉及的有关资质、等级证件、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要求施工,因失误造成原材料损失,从施工费中扣减,施工现场由乙方看守,若出现材料被盗、变质按造价负责赔偿。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延工期(如迂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质量要求:一楼高3.4,二楼高最低2.6,最大误差垂直度为2公分。保修期________年,情况严重者赔偿损失。 三, 施工费结算方式:一楼扳子上齐支付施工费6000元,二楼石棉瓦上齐封顶支付施工费5000元,粉刷完毕全部竣工直至交付使用后付清余款。 为使工程大胆有效的开展进行施工,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乙方提前报出材料计划,甲方及时采购所需材料,乙方在保进度、质量的前提下从节约角度出发,避免材料不必要的浪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做补充,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字生效。双方信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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