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的预防和处理能力,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草府发【20xx】28号文件,关于《草海镇20xx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自然灾害危险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地质灾害内容
1、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认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种。
①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避险行动。
②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广大的行为。
3、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类型。
①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
②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1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以下的
③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
④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应急处理程序:
1、通过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活动演练,努力提高师生的防灾避灾意识。
2、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使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每学期,地质灾害应急领导都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的教学楼、围墙、及学校周边地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每年汛前、汛中,地质灾害应急领导要对校区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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