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会议秩序,提高会议办公效率,及时追踪会议资料的执行效果,特制定以下会议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会,早班会等应按时举行,主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提前半天通知相关人员会议资料及时间,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点,行政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是每月双周周一晚上六点。
二、行政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办负责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各项会议都应做会议记录。(早班会除外)
三、与会人员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提前做好与会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能擅自打断他人发言,可争论,但不能争吵,手机应调至振动,发言讲话应说普通话,不允许讲方言。
五、与会人员应态度端正,参与用心不能冷淡处之,会后应及时传达执行会议精神或决议。
六、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分类进行处理,并追踪会议精神执行的效果。
七、违反本制度,视情节给予以批评教育或10元以上罚款。
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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