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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区停车位租赁合同书

2021-05-12 来源:乌哈旅游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号停车位

  第二条:租赁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此停车位租金是每月100元人民币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付清。停车位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物期间,停车位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有对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等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第五条:租赁期满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位,但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乙方有意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六条:双方违约的处理

  其中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受损失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违约内容包括单方解除合同,擅自转租、出售、拖欠水电管理费、改变用途、逾期交付车位,提前退租等)。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双方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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