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20--年月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20--年日至20--年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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